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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善社工协助探索“0接触”工作机制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9A2GhSuBX7DcXRkjUNJ6g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尚善社工,配合运用视频、电话等技术手段构建“0接触”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综合保护工作不打折扣,给未成年人送去检察温度。 1月30日,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防疫期间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犯罪危害性大小、犯罪情节是否恶劣等因素,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小刚因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多次实施盗窃。考虑到小刚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经办检察官在委托尚善社工对他进行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后,认为经过检察机关、尚善社工的教育,他的认知、行为有了很大改善,再犯可能性较小,但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帮教矫正,准备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是受疫情的影响,听取意见和不起诉宣布都不适宜当面进行。为了让小刚早日收到附条件不起诉结果,也为了对他的帮教不受疫情影响,经办检察官通过电话向小刚及其家长、被害人、辩护人听取意见,书面向侦查机关听取意见。上述人员、机关都同意对小刚附条件不起诉。 疫情期间需要减少聚集,经办检察官组建了包括检察官、小刚及其家长、辩护人、尚善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微信群,通过视频的方式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办检察官还对帮教期限、考验期的行为要求、帮教矫正方案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告诉小刚,因为疫情原因,前期矫正工作也将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他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帮教。经办检察官还和辩护人、尚善社工、心理咨询师、家长一起,从各自的角度对小刚进行教育,希望他遵守考验期的要求,特别是要接受帮教小组在法治教育方面的辅导、和家人一起接受尚善社工关于亲子关系辅导、断绝不良社会交往。这次特别的宣布仪式让小刚很受触动,他表示:“接下来我会把不好的习惯都改掉,不要跟外面那些人学坏。” |